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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优品】2026年7月20日10时将对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以北、西花园北巷以西西夏古城B区1号纪念品、2号小商品及3号西夏文化展示区A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6年7月20日10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方式对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以北、西花园北巷以西西夏古城B区1号纪念品、2号小商品及3号西夏文化展示区A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其他公告事宜: 1、本次租赁权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 2、本次租赁权依据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 3、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实地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法律手续,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标的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业态用于产教融合及配套业态,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相关费用和租金。 5、本次租赁期限为20年(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首个5年租金按拍卖成交金额计算,租金价格每5年调整一次,调整标准为在上一计费年度租金基础上上浮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相关费用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拍卖。 6、租赁期内,租赁房屋水、电、暖、卫生、物业等因该租赁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是租赁房屋安全经营的第一责任人,需全权负责西夏古城B区的绿化养护、水系运维、场地硬化保养、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等全部运营维护工作,同时应随时接受委托人组织的例行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等。 7、本次拍卖标的中部分存在租赁: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充分了解租赁情况,接受租赁现状,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协调解决租赁问题。 8、买受人对其所租赁的范围使用必须遵守法律和标的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结构用途。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所租赁房屋的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不属于买受人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买受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9、租赁期间,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行政处罚及所有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不承担责任。 10、本次拍卖涉及的房屋相关权利与义务所有条款,均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11、租赁期间及期满后,原买受人在租赁期内添附的附属物(维修维护以及固定设施设备等)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予以任何形式的维修、装修装饰、添附物的补偿或赔偿。 有意竞拍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9时前交纳向我司指定账户交纳100万元竞拍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即日起我公司将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勘察标的。 标的展示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9日(工作日9时-17时) 报名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德丰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951-5663222 标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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